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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温州市首批“指向核心素养的项目学习”区域整体改革试点区的通知
来自: 发布时间:2021/11/18 16:02:38 浏览数:33441

 

温教办研函〔202133

 
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(社会事业局)、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:

为全面推进我市“指向核心素养的项目学习”区域整体改革试点区的工作,根据《温州市中小学项目学习三年行动计划》要求,经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教研部门申请,市有关专家考察评估,现确定鹿城区、瓯海区、龙湾区、平阳县、龙港市为温州市首批“指向核心素养的项目学习”试点区

各试点区尽快制定区域项目化学习三年实施方案,有序开展试点工作,为我市“指向核心素养的项目学习”区域整体改革从“试点”走向“示范”做出更大贡献。

 

 

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1111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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